日前,財政部發布通知,要求充分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作用,更加積極支持小微企業和“三農”主體融資增信,幫助企業復工復產、渡過難關。
通知指出,政府控股的融資擔保、再擔保機構要積極為小微企業和“三農”主體融資增信,努力擴大業務規模,提升服務效率,及時履行代償責任,依法核銷代償損失,協調金融機構盡快放貸,不抽貸、不壓貸、不斷貸,著力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、融資貴。
通知提出,將推動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加快開展股權投資,力爭2020年投資10家支小支農成效明顯的地市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。推動國家融資擔保基金與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批量擔保貸款合作,力爭實現2020年新增再擔保業務規模4000億元目標。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對合作機構單戶100萬元及以下擔保業務免收再擔保費,2020年全年對單戶100萬元以上擔保業務減半收取再擔保費。
通知要求,地方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、再擔保機構2020年全年對小微企業減半收取融資擔保、再擔保費,力爭將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擔保費率降至1%以下。進一步提高支小支農業務占比,確保2020年新增小微企業和“三農”融資擔保金額和戶數占比不低于80%,其中新增單戶500萬元以下小微企業和“三農”融資擔保金額占比不低于50%。
財政部明確,2020年中央財政繼續實施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降費獎補政策,依據相關政策要求,對擴大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規模、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擔保費率等成效明顯的地方予以獎補激勵。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會同有關方面調整對政府性融資擔保、再擔保機構的盈利考核要求,重點考核在實現保本微利的前提下支農支小成效,建立績效評價結果與資本金補充、風險補償、薪酬待遇等直接掛鉤的激勵約束機制。